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離婚是否享有

導讀:
具體而言,婚前財產公證要按照以下的步驟進行:第一步,當事人需先準備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最后,在男女雙方結婚前,很多人以為做財產公證時,只要證明屬于一方的財產即可,其實就得雙方共同辦理公證,否則自己私自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將會導致公證無法發生法律效力,最后還是得不償失。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離婚是否享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具體而言,婚前財產公證要按照以下的步驟進行:第一步,當事人需先準備以下幾種材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最后,在男女雙方結婚前,很多人以為做財產公證時,只要證明屬于一方的財產即可,其實就得雙方共同辦理公證,否則自己私自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將會導致公證無法發生法律效力,最后還是得不償失。關于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離婚是否享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離婚是否享有
民法典規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是個人財產,夫妻離婚時,婚前財產不進行分割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可以私下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按規定,婚前財產公證不能隱瞞另一方,而要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名確認。
具體而言,婚前財產公證要按照以下的步驟進行:
第一步,當事人需先準備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注意,未拿到產權證的就要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個人基本情況,即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
第二步,雙方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并到場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員受理審查。
審查核實后,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
第四步,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最后,在男女雙方結婚前,很多人以為做財產公證時,只要證明屬于一方的財產即可,其實就得雙方共同辦理公證,否則自己私自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將會導致公證無法發生法律效力,最后還是得不償失。并且,做財產公證時,必須得跟另一方協商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