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登記后是否有權利繼承婚前財產

導讀: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當然,貴重物品除外如鉆戒等高價值的飾品;(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如尚未發表的文章;(五)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如婚前財產的書面協議,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那么二婚登記后是否有權利繼承婚前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當然,貴重物品除外如鉆戒等高價值的飾品;(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如尚未發表的文章;(五)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如婚前財產的書面協議,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關于二婚登記后是否有權利繼承婚前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二婚登記后是否有權利繼承婚前財產
夫妻雙方是可以相互繼承對方財產的,所以二婚建立夫妻關系后,可以繼承一方婚前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相互繼承權】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遺產的認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二、婚前財產有哪些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如工資,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如繼承的房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二)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三)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如鉆戒等高價值的飾品;
(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如尚未發表的文章;
(五)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如婚前財產的書面協議,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約定夫妻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夫妻一旦離婚,可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甚至避免產生相關的糾紛,但是現在生活,人們的投資和收益方式越來越多,因此,在約定和認定婚前個人財產前,最好還是向專業的婚姻律師進行咨詢,以完善協議內容,確保協議的效力被相關國家機關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