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遺孀是否可以繼承

導讀: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遺孀是否可以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關于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遺孀是否可以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婚前財產遺孀是否可以繼承
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對婚前的財產享有繼承權,而對夫妻共同財產,將財產分割后,再進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相互繼承權】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遺產的認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二、遺產繼承份額怎么確定
根據我國民法典對繼承份額規定,遺產繼承份額的確定,按下列規定辦理: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4、對有撫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