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財產保全只要提供擔保無需任何證據嗎

導讀:
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等;如果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組織機構代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托書及訴訟代理人主體資格證明等;3、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那么離婚前財產保全只要提供擔保無需任何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等;如果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組織機構代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托書及訴訟代理人主體資格證明等;3、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關于離婚前財產保全只要提供擔保無需任何證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前財產保全只要提供擔保無需任何證據嗎
不一定要證據,但有證據申請更容易獲得法院通過。
《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促使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二、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應提交的基本資料
1、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兩份;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等;如果申請人是法人(如公司、企業等)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組織機構代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授權委托書及訴訟代理人主體資格證明等;
3、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果被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如:公安機關的戶籍登記資料、居住證登記資料、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經常居住地址證明等證明材料;如果被申請人是法人(如公司、企業等)的,應提交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明;
4、申請查封的財產屬于被申請人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登記中心的房屋產權信息單、銀行開戶證明等;
5、經擔保人簽名或蓋章的擔保書一份,申請人以外的自然人為擔保人的,擔保人還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員面前簽章擔保書;
6、擔保財產價值與申請查封價值相當的證明材料一份,如銀行賬戶明細,按揭房產價值證明等;
7、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民事法律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合同書、有關債權債務證明文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