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

導讀: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在寸土如寸金的深圳,房屋尤顯重要。關于離婚時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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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在寸土如寸金的深圳,房屋尤顯重要。
如果雙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會考慮到以下因素判決:
(一)孩子歸誰撫養。一般情況下,孩子歸誰撫養,房子判歸誰的可能性會較大;
(二)照顧無過錯一方。比如,另一方有民法典四十六條規定的四種惡習,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遺棄或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考慮無過錯方的利益,法院會酌情考慮無過錯方的權益。
(三)如果雙方條件相同,又沒有孩子,法院還可能采用競價方式解決房屋歸屬,即把房屋判給出價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