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于婚后財產的規定

導讀: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規定。關于婚姻法關于婚后財產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規定。關于婚姻法關于婚后財產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姻法關于婚后財產的規定
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決于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婚后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有婚后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規定。
1.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具體包括:①工資、獎金;②生產、經營的收益;③知識產權的收益;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一方財產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具體包括: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附:《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