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婚后財產是怎么規定的

導讀: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婚后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等處分。一般地,夫妻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則。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后,需補償另一方相當于一半的價格。那么婚姻法中婚后財產是怎么規定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婚后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等處分。一般地,夫妻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則。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后,需補償另一方相當于一半的價格。關于婚姻法中婚后財產是怎么規定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姻法中婚后財產是怎么規定的
1、目前我國婚姻法已經廢止,婚后財產適用民法典的規定。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婚后取得的財產,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平等處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離婚共同財產分割方法有哪些
妻協議離婚或起訴離婚后,往往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爭議不下,沒有好的處理意見。一般地,夫妻離婚時對于共同財產的分割,在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采用平均分配的原則。分割的方法主要有:
1、實物分割,這是最常用的方法。一般經估價后,夫妻的很多共同財產如分割了就容易影響其使用價值,所以為了不影響財物的使用價值,在各財物價值基本均等的情況下采用實物分割的方式。
2、價金分割。通常夫妻兩人都不想分得某些財物,或者財物不能分割,或者分割后其使用價值降低、消失,那么可把該財物變賣,對所賣得的價金進行均分。
3、價格補償。一些財物不能分割,一方取得該共同財產后,需補償另一方相當于一半的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