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狀怎么寫能判離

導讀:
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關于第二次起訴狀怎么寫能判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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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訴狀怎么寫能判離
原告:張××,女,1963年3月13日出生,漢族,××公司業務經理,住址:本市××路××花園××幢××號;
被告:李××,男,1962年12月9日出生,漢族,××公司職工,住址同上。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事實和理由:
20年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3月由××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在(20)第×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20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系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原告再閃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