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子買賣糾紛怎么解決

導讀:
小產權房屋銷售現象仍然很多,但小產權房屋銷售糾紛的可能性仍然很高,因為小產權房屋銷售風險相對較大,那么,小產權房子買賣糾紛怎么解決?對于這個問題,大律網小編將給您一個簡單的分析,我希望能幫助您。
小產權房屋銷售現象仍然很多,但小產權房屋銷售糾紛的可能性仍然很高,因為小產權房屋銷售風險相對較大,那么,小產權房子買賣糾紛怎么解決?對于這個問題,大律網小編將給您一個簡單的分析,我希望能幫助您。
一、小產權房子買賣糾紛怎么解決
1.協商解決方案,這是最節省成本和時間的解決方案,而且很多當事人都愿意協商解決。
2.協商失敗后,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解決問題。
二、小產權房買賣的風險
首先,沒有國家頒發的產權證書。村委會和鄉鎮政府頒發的產權證書均為無效證律不予承認。
二是不能上市流通。由于小產權住房沒有國家認可的房地產證明,因此無權轉讓、處置和繼承房地產。
第三,房地產不能轉讓。由于小產權本身沒有相應的產權,所以也沒有轉讓的權利。
第四,沒有土地占用補償。當政府或合法開發商征用小產權房地產占用土地時,小產權業主只能獲得少量或無法獲得相關補償。由于小產權占用土地屬于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補償將直接分配給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
第五,不能申請銀行貸款。我不必多說這一點,因為貸款買房需要用房子的產權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沒有國家出具合法產權證的房地產銀行不會貸款。
第六,戶口不能遷入。購房者及其子女無法獲得當地免費醫療和義務教育資源,因為購買小產權房不能遷入戶口。
此外,政策是不確定的。由于目前國家還沒有對小產權做出明確的決定,我們無法預測的風險顯著增加。有法律不責怪公眾的心態是不合適的,因為購買小產權住房的人只能被視為購買合法房地產的利基,國家在出臺相關政策時必須考慮公眾的利益。
三、小產權房買賣需要注意的問題
1.合同雙方。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還包括委托代理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目標。目標是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導的對象。在房屋銷售合同中,目標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位置;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際建筑面積和共享公共建筑面積;房屋是現有房屋還是未來房屋;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護標準。
3.約定房屋的價格和付款時間。一般來說,新建商品房和預售商品房按出售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價格為多少元,然后將單價乘以建筑面積計算房屋所需的價格。老房子的銷售有時直接同意每棟房子或每棟房子所需的價格。在合同中,一般應列出付款時間表,買方應根據進度表將每期付款的價格交付給賣方。
4.交付期限。賣方應在一定日期前將房屋交付給買方。買方應當自實際接受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賣方應當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賣方應當代表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付房屋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后,將房屋所有權證明(所有人為買方)交付給買方,買方應當支付相關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房屋交付時無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并保證房屋交付時原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已被清除。房屋交付前發生的權利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對督促當事人自覺、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方面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可以避免今后的爭吵。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買方不按時支付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時交付違約責任,賣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7.合同雙方認為應約定的其他事項。如住房保修責任、物業管理、社區公共配套設施等。
案例:
在武昌上班的薛小姐和男友經過兩年的熱戀準備結婚了,二人在光谷按揭購買了一套房子,由于男方出的錢多,房產證上寫的就是薛小姐男朋友的名字。現在,薛小姐卻遇到了難題。男朋友向她提出希望找她家人借點錢把剩下的房貸提前還掉,可她覺得這房子既然是雙方都出了錢,就應該兩人都有份,薛小姐不知道如何才能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解說:專家解說我國物權法規定的不動產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因為房產證上寫的是薛小姐男朋友的名字,因此房子所有權是薛小姐男友的,這是薛小姐男朋友的婚前個人財產,這是沒有爭議的。同時指出,過去曾有司法解釋規定,婚前的個人財產,如果雙方共同生活到一定期限,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新婚姻法出臺后,按現行法律規定,夫妻一方所有財產,如無特別約定,仍歸一方所有。為保護薛小姐的合法權益,避免日后為借款或房產分割問題發生糾紛,薛小姐或家人可以和其男朋友簽訂一個協議,約定其在房產上出資多少、占多少份額等,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最后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把薛小姐登記為共有權人即可。
注意的一點是,僅僅簽訂協議或者對協議進行公證,還是不夠的,必須進行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薛小姐才能成為合法的共有權人。否則,薛小姐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善意取得,也就是當男友擅自出賣這套房子給第三人的時候,薛小姐不能以自己擁有房屋產權的一部分而主張其男友出賣房子的協議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