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應公證

導讀:
我國現行的《民法典》關于夫妻財產是“共同財產”與“約定財產”的解釋已經不能滿足公民維護個人財產權益的要求,應當進行必要的修改。民法典學專家還提出應當規定“夫妻財產告知義務”,使男女雙方互相掌握彼此的收入,包括隱形收入。對于離婚的判決,新《民法典》也將有較大變化,它將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權益,給當事人留出更廣泛的回旋空間。但是,針對目前離婚率持續偏高的狀況,47.6%的人認為新的《民法典》應當進一步嚴格限制離婚。那么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應公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現行的《民法典》關于夫妻財產是“共同財產”與“約定財產”的解釋已經不能滿足公民維護個人財產權益的要求,應當進行必要的修改。民法典學專家還提出應當規定“夫妻財產告知義務”,使男女雙方互相掌握彼此的收入,包括隱形收入。對于離婚的判決,新《民法典》也將有較大變化,它將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權益,給當事人留出更廣泛的回旋空間。但是,針對目前離婚率持續偏高的狀況,47.6%的人認為新的《民法典》應當進一步嚴格限制離婚。關于新婚姻法:婚前財產應公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想離婚的男男女女最苦惱什么?法院長期不判,財產糾纏不清,盡管形同路人,還要一起過日子,因此有人說:辦離婚真累。新《民法典》將幫助想離婚的男女從此窘境中解脫出來。這部法律規定,結婚前,男女雙方應當依法到公證機關對各自的財產、債務的范圍、權利歸屬問題進行公證,經過公證的財產約定將會得到法律直接認可。
據統計,從1979年到1999年20年間,全國法院審理的離婚案件平均每年遞增9.08%,僅1999年,全國法院審理的離婚案就達119.9萬件。而這些離婚案中絕大部分都有財產糾紛。我國現行的《民法典》關于夫妻財產是“共同財產”與“約定財產”的解釋已經不能滿足公民維護個人財產權益的要求,應當進行必要的修改。民法典學專家還提出應當規定“夫妻財產告知義務”,使男女雙方互相掌握彼此的收入,包括隱形收入。對于離婚的判決,新《民法典》也將有較大變化,它將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權益,給當事人留出更廣泛的回旋空間。有專家建議,如果夫妻某一方提出離婚請求,法院將不再像過去那樣進行調解。夫妻關系作為特殊的人際關系,當雙方矛盾發展到不可調和的程度時,法院如果進行調解,從法學意義上說,這是違背當事人意愿的。關于離婚條件,也將作出新的認定。以往我們將感情破裂和夫妻分居時間的長短作為判定離婚的主要標準。
現行《民法典》對夫妻分居時間的限定過長,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新《民法典》將把夫妻的分居時間限定在18個月。也就是說,當你與不再相愛的人分居一年半之后,如果你提出分手,法院沒理由不準。但是,針對目前離婚率持續偏高的狀況,47.6%的人認為新的《民法典》應當進一步嚴格限制離婚。離婚到底誰說了算,還要等新《民法典》出臺后才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