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房產結婚后多久算共同財產

導讀: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那么男方婚前房產結婚后多久算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關于男方婚前房產結婚后多久算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男方婚前房產結婚后多久算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夫妻結婚之前,一方購買的房產在結婚后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是有條件的,也是要區分情況的。
第一,婚前男方按揭買房,以男方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男方以個人財產還貸,房屋登記于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雙方另有協議約定,否則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登記在雙方名下,則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
第二,婚前男方按揭買房,以男方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在男方名下的,除非夫妻雙方另有協議約定,否則屬于男方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男方的個人債務。婚后共同還貸款項及房屋增值部分,由甲方給予女方補償。
若是男方婚前自己全款買的房子,那就是他的個人財產,跟女方沒有關系,不管結婚后多久都沒有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八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婚前財產離婚怎么分
婚前財產離婚后不用分割。婚前財產的歸屬權屬于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則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僅僅分割共同財產,而無需分割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