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能分割女方娘家的財產嗎

導讀:
男方在離婚時,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那么男方能分割女方娘家的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在離婚時,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關于男方能分割女方娘家的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男方能分割女方娘家的財產嗎
女方娘家的財產與男方無關,所以男方不有分割。男方在離婚時,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一方擅自贈與財產給第三者有效嗎
首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贈與第三者財產,需要先確定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按規定,以下情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比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以及養老保險金等。
所以,一方發現另一方拿了以上財產贈與他人,那么屬于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需要經過雙方的同意。
其次,一方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主張贈與合同無效。
一方擅自贈與他人財產,過后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認,那么屬于侵犯另一方的財產權,贈與合同將屬于無效。
最后,夫妻一方找第三者,違背夫妻忠誠義務,如果雙方又進行同居,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