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導讀:
周某在精神上遭到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周某有權要求前妻成某和錢某賠償其精神損失。那么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周某在精神上遭到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周某有權要求前妻成某和錢某賠償其精神損失。關于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僅僅限于下列情況: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相關案例
同在某廠工作的周某和成某結婚后感情一直不錯。兩年后,兒子小兵的降生令周某欣喜不已。然而,周圍人的風言風語在周某心中投下了陰影——妻子成某與廠長錢某的親密程度顯然超出了正常的同事關系。他多次規勸妻子,妻子依然我行我素。夫妻感情的裂痕越來越深。結婚八年后,兩人協議離婚,兒子由母親撫養。割舍不下父子情的周某常常去看望兒子。而此時流言再一次傳開:小兵長得像錢某。周某與前妻帶著小兵去做親子鑒定,結論證實小兵不是周某的親生兒子。憤怒的周某一紙訴狀將前妻和錢某訴至法院。
1、與人私通生子,是侵權行為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之間有相互忠實的義務,同時生育子女也是夫妻共同的權利。生育權是公民的重要民事權利,同時也要履行一定的義務。法定的生育行為應當以婚姻關系為前提。生育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行為,若一方違背“互相忠實”的義務,在婚內與他人生育,顯然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利。因此,與人私通生子的行為不但是嚴重違背社會道德的行為,而且是對婚姻無過錯方的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
2、夫妻之間的侵權也要賠償
侵權行為是對別人正當權利進行侵犯并因此予以相應賠償的行為。侵權行為不僅可能發生在不認識的人之間,而且也可能發生在夫妻之間。通常人們認為夫妻“床頭打,床尾和”,哪用計較那么清楚,至于夫妻之間的賠償更是沒有必要。其實不然,夫妻之間也可能發生侵權行為。既然對一方的權利造成了損害,就應當予以賠償。當然如果是為了家庭的和睦而不予追究,這也是受害人的權利。但是如果要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即使是夫妻之間,受害人也會得到法律的支持的。
3、受欺騙的丈夫有權追討撫養費
在本案中,受欺騙的丈夫周某要求確認自己與小兵無父子關系,并要求前妻成某及錢某賠償他這些年來所付出的撫養費。周某的要求是正當的,因為小兵通過醫學鑒定被證實不是周某的親生兒子,所以周某沒有義務撫養小兵。他是受欺騙才撫養孩子的。相反,成某和錢某雖然是在不正當的關系下生育了孩子,但這并不能成為其不履行對孩子撫養義務的借口。因此,撫養費應當由小兵的親生父母成某和錢某來承擔,也就是說,他們應當償還周某為小兵所支付的各項撫養費用。
4、受欺騙的丈夫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在本案中,受欺騙的丈夫周某還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失。前妻成某和第三者錢某的行為不但給周某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更重要的是他們的行為使周某在將近10年的婚姻生活中沒有自己親生的孩子,嚴重損害了周某的生育權,以及作為丈夫應當得到妻子忠實的權利。周某在精神上遭到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周某有權要求前妻成某和錢某賠償其精神損失。
5、私通生子的雙方對賠償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