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導讀:
法院判案一般從以下幾點進行綜合考慮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所以,在具體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時,還應考慮到其他情況,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勞動和子女撫養、教育上的時間和費用等因素。法官是要根據這幾種情況確定離婚案件中的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那么離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判案一般從以下幾點進行綜合考慮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所以,在具體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時,還應考慮到其他情況,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勞動和子女撫養、教育上的時間和費用等因素。法官是要根據這幾種情況確定離婚案件中的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關于離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案件中哪些情形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1、一方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果你有民法典規定的過錯情形則應賠償對方精神撫慰金。
注意,只有無過錯方才可以要求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當然如果夫妻一方出于愧疚不在乎另一方是不是也存在過錯自愿給另一方精神撫慰金也是可以的。
二、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是多少,怎樣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1、確定了該給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那么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是多少呢,法律并沒有在具體數額上予以規定。法院判案一般從以下幾點進行綜合考慮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所以離婚案件的精神賠償數額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二)侵害行為的具體情節
(三)損害結果的嚴重程度
(四)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五)當地平均生活水平
(六)過錯方的具體情況以及事后態度
(七)其他情況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前提是婚姻關系的結束,那么,由此會產生子女撫養、家庭財產的分割等問題。所以,在具體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時,還應考慮到其他情況,比如:夫妻用于家庭勞動和子女撫養、教育上的時間和費用等因素。法官是要根據這幾種情況確定離婚案件中的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的。
2、離婚時,無過錯一方在適用民法典相關規定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民法典規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請求,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民法典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民法典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