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公積金算工資嗎

導讀:
離婚時公積金算工資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的公積金是屬于婚姻法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所以離婚的時候,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分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但是,員工維權時,不能直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應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那么離婚時公積金算工資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公積金算工資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的公積金是屬于婚姻法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所以離婚的時候,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分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但是,員工維權時,不能直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應該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關于離婚時公積金算工資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時公積金算工資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者的公積金是屬于婚姻法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所以離婚的時候,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分割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一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公司交的那部分住房公積金能否取出
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時,繳存的月工資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也不得低于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
并且,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能低于職工工資的5%,也不得高于12%,在非公有制單位中,住房公金的繳存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就要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納稅。
滿足提取公積金條件的,公司為員工住房公積金出的那部分錢,員工可以提取。因為公司交的那部分公積金和職工交的那部分公積金都屬于職工個人所有,可以當然取出。
不過,實踐中一般由公司全權代繳住房公積金,如果辦理部門少繳、未繳住房公積金,有些員工可能會在提取時才發現,這時候要注意采取維權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