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確定要結婚的時候,依據我國結婚的習俗,男方家庭會贈送給女方家庭聘禮,而不同的地區聘禮的數額是不一樣的,聘禮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要求返來的。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聘金是在婚前取得的,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那么聘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確定要結婚的時候,依據我國結婚的習俗,男方家庭會贈送給女方家庭聘禮,而不同的地區聘禮的數額是不一樣的,聘禮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要求返來的。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聘金是在婚前取得的,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關于聘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男女雙方確定要結婚的時候,依據我國結婚的習俗,男方家庭會贈送給女方家庭聘禮,而不同的地區聘禮的數額是不一樣的,聘禮在符合一定的條件下是可以要求返來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聘金是在婚前取得的,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資金、補貼等的收入。
2、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益,如果企業的經營利益等。
3、知識產權取得的收益,而這些收益要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
4、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5、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等。
聘金一般是在結婚前取得的,男女雙方并沒有結婚,所以并不屬于民法典中夫妻關系存續的情形,所以聘金不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