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年后還能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

導讀:
可見共有人分割請求權雖然名為請求權,但并非是請求他人同意分割的權利,而實質是使他人負有與其協議分割的具體方法之義務。分割共有物,早已是法律賦予共有人的權利,其得以一人之意志行使該項權利。因此,分割共有物之請求權,實質是形成權,不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分割。那么離婚2年后還能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可見共有人分割請求權雖然名為請求權,但并非是請求他人同意分割的權利,而實質是使他人負有與其協議分割的具體方法之義務。分割共有物,早已是法律賦予共有人的權利,其得以一人之意志行使該項權利。因此,分割共有物之請求權,實質是形成權,不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判決分割。關于離婚2年后還能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2年后還能請求分割共同財產嗎
對于離婚時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都有權訴請進行分割,而不受兩年的訴訟時效的限制。主要理由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看:
首先,夫妻共有財產制是典型的共同共有。我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可見共有人分割請求權雖然名為請求權,但并非是請求他人同意分割的權利,而實質是使他人負有與其協議分割的具體方法之義務。分割共有物,早已是法律賦予共有人的權利,其得以一人之意志行使該項權利。因此,分割共有物之請求權,實質是形成權,不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二、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