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給第三者的財物能否要回

導讀:
老公給第三者的財物能否要回在約定夫妻財產制下,夫或妻有權將約定屬于自己的財產給予他人而無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在返還財產的范圍上,應綜合考慮“第三者”的主觀善惡。而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交往并取得財物,在主觀上具有惡意,那么,其還應負“所得利益”的返還義務,即如果接受的財物不存在,“第三者”返還義務卻不可免除;如果“第三者”在接受財物時不知情,以后又知情,則可根據其知情的時間來界定,返還利益的范圍以惡意發生時存在的利益為準。那么老公給第三者的財物能否要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公給第三者的財物能否要回在約定夫妻財產制下,夫或妻有權將約定屬于自己的財產給予他人而無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在返還財產的范圍上,應綜合考慮“第三者”的主觀善惡。而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交往并取得財物,在主觀上具有惡意,那么,其還應負“所得利益”的返還義務,即如果接受的財物不存在,“第三者”返還義務卻不可免除;如果“第三者”在接受財物時不知情,以后又知情,則可根據其知情的時間來界定,返還利益的范圍以惡意發生時存在的利益為準。關于老公給第三者的財物能否要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老公給第三者的財物能否要回
在約定夫妻財產制下,夫或妻有權將約定屬于自己的財產給予他人而無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據此,給予婚外情人的財物如果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存在如借貸等關系,應屬于贈與。該贈與行為因對方實際接受財物而完成,贈與人事后無權請求返還。
在返還財產的范圍上,應綜合考慮“第三者”的主觀善惡。如果“第三者”是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況下接受財物,其主觀是善意的,其僅負“現存利益”的返還義務,已不存在的利益可不予返還,即善意“第三者”不必返還已消耗掉的接受財物,僅返還現存的接受財物即可。
而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交往并取得財物,在主觀上具有惡意,那么,其還應負“所得利益”的返還義務,即如果接受的財物不存在,“第三者”返還義務卻不可免除;如果“第三者”在接受財物時不知情,以后又知情,則可根據其知情的時間來界定,返還利益的范圍以惡意發生時存在的利益為準。
因第三者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1、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應依法支持、保護無過錯一方的原則,妥善處理子女、財產問題并給予盡量的照顧。
2、在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共同財產的分割、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等方面,應多照顧無過錯一方,并可判決有過錯方給于無過錯方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4、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離婚糾紛,應依法支持、保護無過錯一方的原則,妥善處理子女、財產問題并給予盡量的照顧。
5、在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共同財產的分割、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等方面,應多照顧無過錯一方,并可判決有過錯方給于無過錯方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