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主共有房屋產權指的是什么

導讀:
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那么雙主共有房屋產權指的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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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主共有房屋產權指的是什么
雙主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
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按分共有又稱為分別共有,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分別對其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一種共有關系。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78條第二款的規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
所謂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對全部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共同共有財產關系一般發生在互有特殊身份關系的當事人之間,較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關系而發生的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以及個人合伙和企業之間的聯營,也會出現共同共有財產的形式。
二、共有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由于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一)、處理按價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
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二)、處理共同共有關系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于兩個所有者對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