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受法律保護嗎

導讀:
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的關系適用民法典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那么婚約受法律保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的關系適用民法典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關于婚約受法律保護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約受法律保護嗎
婚約不受法律保護?;榧s又稱訂婚或定婚,是男女雙方當事人以結婚為目的而達成的協議。訂立婚約不是結婚的法定必經程序,男女雙方確立夫妻關系,完全以他們在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行為及結婚證書為依據。因此說,婚約不受法律保護。
二、婚約的特征
1、婚約必須由當事人雙方親自訂立且意思表示真實。
2、婚約當事人雙方不得有法定的婚姻障礙。如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但由于婚約本身并不是婚姻,因此,訂婚后又與他人結婚或重復訂婚者均不構成法律上的重婚。
3、婚約不是結婚的必經程序。
4、婚約為非要式行為。當事人可以采用各種方式訂婚,凡口頭、書面、儀式、交換信物等當事人認可的任何形式,都可視為婚約成立。
三、事實婚姻的認定
事實婚姻是婚姻關系存在的一種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系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的關系適用民法典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