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財產糾紛怎樣處理

導讀:
婚約財產糾紛怎樣處理婚約是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事先達成的協議。按我國的民間習慣,訂婚的男女往往會有一些財產往來,婚約的解除就自然引起一定的財產糾紛。婚約期間的雙方贈與物除貴重物品外,一般不予返還;對借訂立婚約為名進行婚姻買賣的財物,原則上應當收繳;以訂立婚姻為名,詐騙錢財的,應受法律處罰。婚約在某種意義上帶有合同的性質。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并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導致婚后生活困難的。對于后兩種情形,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那么婚約財產糾紛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約財產糾紛怎樣處理婚約是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事先達成的協議。按我國的民間習慣,訂婚的男女往往會有一些財產往來,婚約的解除就自然引起一定的財產糾紛。婚約期間的雙方贈與物除貴重物品外,一般不予返還;對借訂立婚約為名進行婚姻買賣的財物,原則上應當收繳;以訂立婚姻為名,詐騙錢財的,應受法律處罰。婚約在某種意義上帶有合同的性質。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并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導致婚后生活困難的。對于后兩種情形,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關于婚約財產糾紛怎樣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婚約財產糾紛怎樣處理
婚約是指無配偶的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事先達成的協議。按我國的民間習慣,訂婚的男女往往會有一些財產往來,婚約的解除就自然引起一定的財產糾紛。如何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婚約期間的雙方贈與物除貴重物品外,一般不予返還;對借訂立婚約為名進行婚姻買賣的財物,原則上應當收繳;以訂立婚姻為名,詐騙錢財的,應受法律處罰。
婚約在某種意義上帶有合同的性質。訂立婚約的目的是正式登記結婚,若該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則收受的財物應當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財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也就是說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并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婚后生活困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