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財產繼承可以分戶嗎

導讀: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那么房屋財產繼承可以分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關于房屋財產繼承可以分戶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房屋財產繼承可以分戶嗎
1、房屋財產繼承可以分戶,分戶與繼承沒有關系,分戶一樣有繼承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1)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男女平等享有繼承權】繼承權男女平等。
(2)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房產繼承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協商。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于有關當事人的自愿行為,因此處理后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于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于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在協商解決時,應把握以下原則:
(1)自愿原則。因為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用。
(2)合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發生繼承糾紛后,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
3、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后,經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