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女婿公證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那么招女婿公證是否可以繼承遺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關于招女婿公證是否可以繼承遺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招女婿公證是否可以繼承遺產
一般是不能繼承的,除非有遺囑指定入贅女婿繼承遺產或者沒有遺囑但入贅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認定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一般可以從以下兩方面綜合考慮:
(1)在經濟上對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者在生活上對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勞務幫助。
(2)對岳父母盡贍養義務具有長期性、經常性。
以上兩個條件同時具備的,即可認定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繼承遺產有時效規定嗎
繼承遺產是有時效規定的,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繼承人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