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遺囑中能約定最終遺囑嗎

導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那么民法典中遺囑中能約定最終遺囑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關于民法典中遺囑中能約定最終遺囑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遺囑中能約定最終遺囑嗎
遺囑是可以約定最終遺囑但是對于遺囑老人可能會變更的一般都是最后的遺囑為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二、囑中應該包括的內容有哪些
在遺囑當中處理財產的占絕大多數這類遺囑一般沒有統一的格式但在實踐中它的一般寫法是
(1)立遺囑的目的即處理財產的意思表示應首先寫明我立本遺囑對我所有的財產作如下處理
(2)對財產的具體處理應寫明財產的名稱數量及其所在地遺留給何人具體寫明由哪一個繼承哪些財產也可按財產寫明。
(3)遺囑人的要求和遺囑書的處置。
(4)立遺囑人、證明人、代筆人簽名蓋章并寫明立遺囑的時間、地點等。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