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什么時候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導讀: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主要職責1.將遺囑人的遺產清理登記并造冊2.保管各類遺產3.依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4.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5.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那么自然人什么時候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主要職責1.將遺囑人的遺產清理登記并造冊2.保管各類遺產3.依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4.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5.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關于自然人什么時候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自然人什么時候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在訂立遺囑時可以同時指定遺囑執行人。
遺囑執行人是指執行遺囑內容將遺囑付諸實施的人。
主要職責
1.將遺囑人的遺產清理登記并造冊
2.保管各類遺產
3.依遺囑的指定對遺產進行分割
4.發生糾紛時可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參與訴訟
5.嚴格按法律規定和遺囑的內容執行遺囑。
遺囑不寫執行人有效嗎
是有效的。
1、遺囑人在遺囑中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時遺囑應由繼承人執行。繼承人為多人時則共同為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也可以共同推舉一人或幾人作為代表執行遺囑。
2、如果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又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沒有資格作遺囑執行人則應由遺囑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繼承地點的基層組織作為遺囑執行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