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案談共同遺囑的法律效力

導讀:
對于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后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的部分不生效。其次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遵循民法典關于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訂立共同遺囑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那么從本案談共同遺囑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后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的部分不生效。其次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遵循民法典關于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訂立共同遺囑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關于從本案談共同遺囑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共同遺囑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規定的
夫妻共同遺囑的類型大致有三種第一種是單純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雙方在同一個遺囑中指定他們的繼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數人繼承遺產第二種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互相指定對方繼承自己財產的共同遺囑第三種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的遺產首先由生存一方繼承等到雙方都死亡后他們的共同財產再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對于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后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的部分不生效。對于第三種類型只要一方死亡遺囑立即生效死者的遺產由生者繼承。
訂立夫妻共同遺囑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首先夫妻共同遺囑在法律上雖未明確規定但其仍然是夫妻雙方對于共同及(或)其個人財產的自由處分行為應受法律保護。并且司法部頒布的公證細則中亦對共同遺囑的公證辦理作出了規定該細則第15條第2款規定“遺囑人堅持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共同遺囑中應當明確遺囑變更、撤銷及生效的條件”。
其次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遵循民法典關于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
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無效婚姻下的“夫妻”設立的共同遺囑因不具備共同基礎所以不能設立共同遺囑。
2、夫妻雙方都具備立遺囑的能力任何一方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共同遺囑無效。
3、夫妻雙方必須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設立該份遺囑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雙方不能在共同遺囑中剝奪生存一方的遺囑撤銷權否則就會限制生存一方自由處分其合法財產的權利。
第三夫妻設立了共同遺囑以后仍可根據具體情況由雙方或一方撤銷該共同遺囑。
1、夫妻雙方或一方立共同遺囑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因為遺囑并非夫妻的真實意思所以應當允許立遺囑人撤銷但應該通過法院提出撤銷申請。
2、夫妻二人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撤銷先前訂立的遺囑。但如果遺囑是經過公證的撤銷該份遺囑應當到公證機關辦理撤銷手續。
3、一方撤銷。訂立共同遺囑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但共同遺囑中明確約定撤銷條件在條件不具備時其撤銷權應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