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的途徑

導讀:
對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的途徑1、陳述和申辯。如果是當場受到處罰的可以當場直接向處罰人員進行陳述和申辯非當場處罰的會在個擬處罰告知書上告知你可在7日內到大隊陳述和申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那么對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的途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的途徑1、陳述和申辯。如果是當場受到處罰的可以當場直接向處罰人員進行陳述和申辯非當場處罰的會在個擬處罰告知書上告知你可在7日內到大隊陳述和申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關于對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的途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交通事故認定提出異議的途徑
1、陳述和申辯。
如果是當場受到處罰的可以當場直接向處罰人員進行陳述和申辯非當場處罰的會在個擬處罰告知書上告知你可在7日內到大隊陳述和申辯。
2、復核申請。
陳述和申辯后做出處罰決定書不服的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日內向上級公安(般是市局有專門受理復議的部門)或同級政府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復核的結果有維持原決定(駁回你的申請)、撤銷原決定、撤銷原決定并責令原機關(般是交管局)重新做出決定種。
3、復核結果是“撤銷原決定并責令原機關重新做出決定”但原機關(般是交管局某大隊的具體兩個人)逾期不做決定的可向原機關的監督或監察部門交申請要求快點做決定。
4、或不做第3步直接就向上級復議或向法院起訴。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