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件訴訟程序是什么

導讀:
交通事故案件訴訟程序是什么1、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那么交通事故案件訴訟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案件訴訟程序是什么1、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關于交通事故案件訴訟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案件訴訟程序是什么
1、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3、開庭審理
(1)開庭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4、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5、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6、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7、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