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什么

導讀: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什么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那么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什么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關于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是什么
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造成財產損失從定損之日起10日事故訴訟對人身傷害提起訴訟從知道應當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訴訟般的訴訟時效為3年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提出答辯狀。
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內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應當在3日內告知當事人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上訴案件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審立案之日起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審立案之日起個月內審結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