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的擔保可以解除嗎?

導讀:
目前擔保關系已成事實,無法解除了。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后,并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那么當事人的擔保可以解除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目前擔保關系已成事實,無法解除了。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后,并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關于當事人的擔保可以解除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們日常生活中,向銀行借錢的時候,銀行首先會看你這個是否是可以擔保的,比如有沒有固定的工作有沒有固定的收入,是不是信譽良好的,如果都具備那么銀行還會要求行為人提供擔保人,繼而才會放款。那么關于擔保可以解除嗎?
一、擔保可以解除嗎
1、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后,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后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法律咨詢:我幫別人做擔保,用我房子作抵押,擔保期限到了,但借款人沒有還款,這樣產生什么后果?
律師解答:首先要看你的擔保是保證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如果是前者,那么銀行首先應找借款人還款;如果是后者,那么銀行既可以找借款人也可以找你,不分先后。
目前擔保關系已成事實,無法解除了。
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后,并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擔保可以解除嗎?現實中一些銀行貸款包括民間的借貸行為因為涉及到的金額都比較大,所以都會有擔保人,擔保人幫助借款人擔保,如果借款人沒有按照規定還款,嗎擔保人也應該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所以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疑問擔保可不可以解除,關于是否可以解除要看當事人之間的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