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和防范戀人間借貸的風險

導讀:
如何理清戀愛期間的經濟關系呢?如果雙方分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償還貸款。所有權利都是基于證據的。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那么如何應對和防范戀人間借貸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何理清戀愛期間的經濟關系呢?如果雙方分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償還貸款。所有權利都是基于證據的。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關于如何應對和防范戀人間借貸的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戀人墜入愛河時,他們不能避免送禮和借錢。分手后,對方需要償還嗎?給對方的錢是貸款還是投資?如何理清戀愛期間的經濟關系呢?如果雙方分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償還貸款。所有權利都是基于證據的。情侶之間借錢不還怎么提供對方借款的證據呢?對于這些問題生活中比較常見,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1、書面證據
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條欠條、發票等書證。根據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證據材料為復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證人證言
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并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于法院庭審順利進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
可見,證人的證據效力也是當事人能否勝訴的關鍵。
3、其他新型證據
錄音、錄像、短信、微信、郵件等證據。當事人在打官司常有舉證責任,如果書面證據不全,要想辦法提供佐證。必要的時候,可對此類證據進行證據公證。
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即使雙方是戀人關系,要理性對待經濟往來,區分贈與、貸款和投資的不同法律關系:
贈與的,贈與不能撤銷,分手后不能向對方追償;
借款的,借款人應當出具借條,并按借據上的借款本息償還借款;
貸款關系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其債權債務關系應當明確、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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