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和債務人簽訂的欠款合同幾年會失效?

導讀:
第一百四十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那么債權人和債務人簽訂的欠款合同幾年會失效?。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四十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關于債權人和債務人簽訂的欠款合同幾年會失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生活中因為欠款的問題而簽訂了合同,但是欠款者卻一直沒有償還欠款,借錢的一方就一直希望自己的錢能夠拿回來,在對方一直不還錢的時候也會擔心欠款合同會失效。那么對于這種情況,很多人也不少很了解,所以今天催天下小編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具體闡述。
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
第一百四十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根據(jù)這些規(guī)定,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其訴訟時效應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計算:
(一)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的規(guī)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二)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shù)的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
(三)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fā)生之日起計算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所以如果大家感覺訴訟時間久的話可以嘗試下非訴方式,比如通過第三方催天下平臺進行催收,催天下通過信用+科技創(chuàng)新模式,合法合規(guī)、文明高效,真正讓信用成為債務人主動還款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