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協議的要點有哪些?

導讀:
特別是沖抵債務的債權轉讓更需要簽訂書面的債權轉讓合同。那么債權轉讓協議的要點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特別是沖抵債務的債權轉讓更需要簽訂書面的債權轉讓合同。關于債權轉讓協議的要點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轉讓的債權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除了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及撫恤金、撫養費、賠償金等債權不得轉讓外,其他債權都可以轉讓。
2、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債權轉讓根據需要可以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也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由轉讓人直接向債務人發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轉讓。特別是沖抵債務的債權轉讓更需要簽訂書面的債權轉讓合同。
3、債權轉讓通知
不論是否簽訂債權轉讓合同,一項債權轉讓都應當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法律效力。具體操作應由債權人出具書面的《債權轉讓通知》,并由債權人通知債務人,或由債權人委托受讓人通知債務人。
4、債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時間
債權人轉讓債權須與受讓人達成轉受讓債權的協議。達成協議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合同成立后,債權人應及時地將債權轉讓的實事用合適的方式通知債務人,債務人須接到債權轉讓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內容,此時,轉讓合同開始生效。
所以,轉讓合同生效的條件具備之時,也就是生效時間的開始之時。
以上就是關于債權轉讓協議的要點有哪些的一些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