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債權債務承繼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導讀:
公司進行生產經營,不可避免地會對外產生債權、債務,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個公司喪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續的或者新設立的公司也與以前的公司不同,對于公司合并前的債權、債務,必須要有人承繼。由于財產的整體轉讓并未改變雙方債權人原有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必經合并雙方債權人的同意。那么公司法債權債務承繼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進行生產經營,不可避免地會對外產生債權、債務,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個公司喪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續的或者新設立的公司也與以前的公司不同,對于公司合并前的債權、債務,必須要有人承繼。由于財產的整體轉讓并未改變雙方債權人原有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必經合并雙方債權人的同意。關于公司法債權債務承繼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法債權債務承繼是什么意思
債權、債務的承繼,是指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立的公司,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因合并而滅的公司對外的債權與債務。公司進行生產經營,不可避免地會對外產生債權、債務,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個公司喪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續的或者新設立的公司也與以前的公司不同,對于公司合并前的債權、債務,必須要有人承繼。
《民法通則》規定,合同之債的轉讓須經債權人同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但是公司合并發生的財產轉移,其性質與合同之債的轉讓不同,在合并過程中,被吸收公司的全部積極財產(如物權、債權、無形財產權等)和消極財產(如債務)均轉移于存續公司,這在民法上稱之為財產的概括承受。根據主體的承繼性原則,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由于財產的整體轉讓并未改變雙方債權人原有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必經合并雙方債權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立的公司有權對原來公司的債權進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時必須接受原來公司的債務,有義務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二、債權債務繼承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債務承繼申請書一份;
2、新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3、債券發行與兌付業務印鑒卡一式三份;
4、新的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
6、發行人關于更名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或者持有人大會決議等復印件一份;
7、發行人債務承繼公告(pdf格式電子版,其中應含有辦理本次更名事宜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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