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中約定利息不明確,還能索要利息嗎?

導讀:
所以,要是當事人之間借錢時就沒有約定利息的,就得按照無償借用的規則,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這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借出錢后沒有明確約定利息的,等到還錢的時候主張支付利息的,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其次,協議的年利率要在24%以內,這個范圍是合規的,也是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再次,年利率超過24%不到36%的,如果要提起訴訟,法院不予保護,但是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借款人不能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利息。這是處理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最好辦法,但只能體現在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方可實現。那么借貸中約定利息不明確,還能索要利息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以,要是當事人之間借錢時就沒有約定利息的,就得按照無償借用的規則,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這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借出錢后沒有明確約定利息的,等到還錢的時候主張支付利息的,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其次,協議的年利率要在24%以內,這個范圍是合規的,也是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再次,年利率超過24%不到36%的,如果要提起訴訟,法院不予保護,但是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借款人不能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利息。這是處理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最好辦法,但只能體現在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方可實現。關于借貸中約定利息不明確,還能索要利息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實際上,就法律上的規定來說,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貸規矩,民間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原則上是無償的,但是要是當事人有特別約定,就應當支付利息。所以,要是當事人之間借錢時就沒有約定利息的,就得按照無償借用的規則,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這理由要求對方支付利息的。
可是就利息約定不明確時候,實際情況就不相同了。
出借人借出錢后沒有明確約定利息的,等到還錢的時候主張支付利息的,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但是,如果出借人能夠舉證證明雙方按照以往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當地類似情況通常利息多少,法官就會根據綜合情況酌情確定利息。
最后,在要求借款人借條的時候,要不確定怎么算利息的,其實只要以下一點要求,那就是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民間借貸,利息約定在何種范圍內才受法律保護?
其次,協議的年利率要在24%以內,這個范圍是合規的,也是法律認可和保護的。
再次,年利率超過24%不到36%的,如果要提起訴訟,法院不予保護,但是當事人愿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借款人不能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利息。
最后,年利率超過36%的,超過部分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碰到老賴不還錢,除了對簿公堂,民間借貸還能如何合法追債?
1、申請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證券的法律文書。這是處理債權債務關系明確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最好辦法,但只能體現在債務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內,不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方可實現。
2、提起代位追償訴訟
我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代位權的發生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①、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權債務合法有效②、債務人須享有對第三人到期債權;③、債務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權利;④、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使其到期債權有不能實現的危險,債權人有保全債權的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