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作為上訴證據嗎?

導讀: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欠條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作為上訴證據嗎?在使用欠條復印件作為審判案件的證據時,需要注意兩點:1、復印件作為間接證據的證明力,不能因為其真實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復印件,并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范。那么欠條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作為上訴證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欠條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作為上訴證據嗎?在使用欠條復印件作為審判案件的證據時,需要注意兩點:1、復印件作為間接證據的證明力,不能因為其真實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復印件,并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范。關于欠條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作為上訴證據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實踐中,當發生借款糾紛時,不少人都會拿出欠條來佐證自己所主張的事實,但有些人由于欠條原件丟失、損毀等,所以只能勉強提供欠條復印件。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欠條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作為上訴證據嗎?
欠條復印件在作為證據使用時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經過與原件核對無誤或者對方當事人不表示異議,即被采信;另一種情況就是因無法與原件核實或者遭到對方當事人的異議即被否定。
在使用欠條復印件作為審判案件的證據時,需要注意兩點:
1、復印件作為間接證據的證明力,不能因為其真實性上存在瑕疵而完全被否定。
2、作為傳來證據的復印件,特殊情況下證明效力甚至高于形式上的原始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復印件,并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范。仔細推敲,我們就可以得出,即使是無法與原件核對或遭到對方異議的復印件,只要嚴格按照間接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進行查證,仍可以被采信。
欠條復印件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嗎?
因為借據毀損,無法與原件核對的書證的復印件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經過證據補強,而且要具備以下3個條件:
1、必須有其他證據可以與復印件相互印證,單一的復印件證據不能單獨認證。即復印件證據應有其他的輔助證據加以印證,而且證據之間應該能夠形成證據鎖鏈,從而證明案件的事實。
2、書證復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對應當有正當的理由,即有客觀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證據證明復印件原件已經滅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觀上的原因是不能作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當理由的。
3、書證復印件提供人應證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確有客觀原因。
無法與原件核對的復印件不能單獨作為定案的依據,必須通過證據補強,即確立的是瑕疵證據的補強規則。
所謂瑕疵證據的補強規則,是指某些證據由于其存在證據資格或者證據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點,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依靠其他證據的佐誣,借以確保其真實性或補強其證據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