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買賣合同糾紛

導讀:
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那么買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買賣合同糾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關于買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買賣合同糾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運輸方式、交貨方式和結算方式,債務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履行。買方應如何履行銷售合同?買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注意哪些事項以避免買賣合同糾紛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繼續解答。
一、買方如何履行買賣合同
1、確定賣方提供的標的物有無權利瑕疵
買賣合同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訂立合同時提前說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價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
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于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蔽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鑒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于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
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
3、敦促賣方按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例如對于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二、買方如何避免買賣合同糾紛
1、定金條款
2、送貨上門
送貨方式上盡量采用送貨上門的方式,有利于爭取管轄權和驗收貨物,掌握主動權。
3、先交貨物(樣品封存)
如果貨物質量不利檢驗時,可以憑樣品驗收,簽訂合同時封存樣品,雙方簽字。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
既不應采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采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