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反擔保措施的有效運用

導讀:
采用保證反擔保措施時,反擔保單位應滿足下列條件:①連續兩年盈利;②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③必須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④在承保期必須參加財產保險。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那么企業反擔保措施的有效運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采用保證反擔保措施時,反擔保單位應滿足下列條件:①連續兩年盈利;②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③必須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④在承保期必須參加財產保險。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關于企業反擔保措施的有效運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在生產性和權益性交易等非生產性交易中,通過反擔保來降低風險率,那么如何選擇合適的反擔保就顯得尤為重要。一般情況下,企業會根據項目風險程度、標的物金額等實際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催天下小編梳理了企業在交易中可以選擇的不同反擔保方式,使管理者和決策者能夠在實踐中有效運用。
1、反擔保措施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同時,擔保法還規定了五種擔保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2、保證反擔保:
保證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的債務履行作擔保,由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采用保證反擔保措施時,反擔保單位應滿足下列條件:
①連續兩年盈利;
②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
③必須具備擔保法規定的擔保資格;
④在承保期必須參加財產保險。
⑤有效凈資產扣除已對外擔保余額后,不低于反擔保金額的二倍;
3、抵押反擔保: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以其確定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不轉移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4、質押反擔保
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保證金反擔保:
保證金為保證措施的附加條件,原則上按照擔保額的10%預交,具體由公司與被擔保企業協商后確定,并在委托保證合同中規定。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闡述,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