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責任人被連帶責任后如何行使追償權

導讀:
在連帶責任的情況下,涉及的人很多,那么連帶責任人在連帶責任之后,如何行使追償權呢?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對一些損失較小,被追償入主觀惡性大的賠償,追償人可行使全部的追償權。那么連帶責任人被連帶責任后如何行使追償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連帶責任的情況下,涉及的人很多,那么連帶責任人在連帶責任之后,如何行使追償權呢?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對一些損失較小,被追償入主觀惡性大的賠償,追償人可行使全部的追償權。關于連帶責任人被連帶責任后如何行使追償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一些經常出現在生活中的交通事故中,會出現賠償糾紛。在連帶責任的情況下,涉及的人很多,那么連帶責任人在連帶責任之后,如何行使追償權呢?對于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向連帶責任人進行部分追償時考慮幾個因素
1、根據公平和利益平衡原則來確定
我國(民法通則)確認了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公平以利益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來調整民事主體間的財產和人身關系、確定當事人間的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2、根據過錯程度進行區分
過錯程度分為故意、重大過失和輕微過失。在區分過錯程度時,根據責任人的主觀能動性區分故意和過失。在劃分重大過失和輕微過失時,從責任人的崗位責任和選任、管理、監督、轉委托等職權義務及與年齡、知識水平相適宜的常識、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
3、根據其他情況確定
比如損失原本可轉嫁由保險公司承擔,但追償人應辦理保險而未辦理保險,對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損失,則由追償人自行承擔。對于教唆、幫助未成年人侵權的,應由教唆、幫助人承擔全部責任,也不產生追償問題。對一些損失較小,被追償入主觀惡性大的賠償,追償人可行使全部的追償權。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更好的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