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擔保是否有法律效力以及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導讀:
在任何情況下,擔保人提供擔保后承擔相應的責任都會損害擔保人的利益。可見擔保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是法律規(guī)定應采用的形式。因此,當事人口頭擔保是不具有法定形式,不具有擔保合同效力。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1、主合同無效根據(j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那么口頭擔保是否有法律效力以及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任何情況下,擔保人提供擔保后承擔相應的責任都會損害擔保人的利益。可見擔保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是法律規(guī)定應采用的形式。因此,當事人口頭擔保是不具有法定形式,不具有擔保合同效力。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1、主合同無效根據(j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關于口頭擔保是否有法律效力以及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他人提供擔保,就是為自己的全部財產(chǎn)提供擔保,也就是作為擔保人。在任何情況下,擔保人提供擔保后承擔相應的責任都會損害擔保人的利益。在實踐中,要慎重考慮是否為他人提供擔保。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債權,那么口頭擔保是否有法律效力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口頭擔保沒有法律效力的。
對于擔保合同的形式,《貫徹民法通則意見》第108條規(guī)定: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應當與債權人訂立書面保證合同,確定保證人對主債務的保證范圍和保證期限,雖未單獨訂立書面保證合同,但在主合同上確明保證人的保證范圍和保證期限,并由保證人簽名蓋章的,視為書面保證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十條對口頭合同作出了限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擔保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可見擔保合同采用書面形式是法律規(guī)定應采用的形式。因此,當事人口頭擔保是不具有法定形式,不具有擔保合同效力。
擔保人不擔責的5種情況
1、主合同無效
根據(jù)《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的規(guī)定,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2、超出保證責任期限不擔責
對于連帶責任保證而言,債權人未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擔保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3、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私自轉讓債務
根據(jù)《擔保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jīng)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免責
根據(jù)《擔保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5、未經(jīng)保證人同意,私自變更主合同
根據(jù)《擔保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jīng)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綜上所述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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