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物業費案件條件是什么?

導讀: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拖欠物業費法院是能夠強制執行的。如果該法院判定強制執行法的六個月之后,強制執行仍然沒有執行,則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上一級法院經過審查后屬實,上一級人民法院則責成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執行。那么法院受理物業費案件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拖欠物業費法院是能夠強制執行的。如果該法院判定強制執行法的六個月之后,強制執行仍然沒有執行,則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上一級法院經過審查后屬實,上一級人民法院則責成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執行。關于法院受理物業費案件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年來,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和對生活品質追求的提高,爆發于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糾紛有逐漸蔓延升級之勢,可能業主會與物業公司因為物業費、物業管理等等方面發生糾紛,雙方在處理物業糾紛的時候無法協商,這時就會借助第三方解決,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法院受理物業費案件條件是什么?
物業糾紛屬于民事糾紛,只要符合法院的立案條件,就會受理。
《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拖欠物業費法院是能夠強制執行的。
如果是可執行的案件,一般的執行期限是在法院接受原告方的申請并進行立案后的六個月內執行完畢,但要是屬于非執行案件的話則一般執行完畢的期限不超過三個月,如果在執行期間,要中止執行則需要扣除中止執行的時間。如果由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執行期限,應當向執行報備并通過后可延長期限。如果該法院判定強制執行法的六個月之后,強制執行仍然沒有執行,則可以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上一級法院經過審查后屬實,上一級人民法院則責成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完成執行。
小區業主拖欠物業費,其實很多時候都是物業方面提供的服務不到位,才讓大部分業主都不愿意支付物業費。不過也有那種惡意不繳費的情況,區分不同的情況,實際的處理方式也應該不同。而物業和業主因為物業費問題產生了爭議,此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對于那種惡意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也可以在獲得了法院生效、有利判決之后,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于業主而言,惡意拒不執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構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