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及處理

導讀:
如發生被盜,作為業主,應當對如下事項承擔舉證責任:將車停放在車位或車庫的事實;盡到了該盡的防范義務,如車門鎖、報警裝置的完好性等;車輛的價值。作為物業公司應承擔的舉證責任是,證明自己已盡到了一個善良服務人的注意義務。總體情況良好,可以證明物業公司在履行安保義務上是沒有過錯的。防范程度應當與業主支付的服務費對等。那么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及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發生被盜,作為業主,應當對如下事項承擔舉證責任:將車停放在車位或車庫的事實;盡到了該盡的防范義務,如車門鎖、報警裝置的完好性等;車輛的價值。作為物業公司應承擔的舉證責任是,證明自己已盡到了一個善良服務人的注意義務。總體情況良好,可以證明物業公司在履行安保義務上是沒有過錯的。防范程度應當與業主支付的服務費對等。關于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及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物業對于居住在小區的人們來說是比不可少的,它管理著小區的安全、綠化、衛生和公共設施,但也會發生糾紛。那么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糾紛中的舉證責任及處理是怎樣的呢?下面催天下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發生最多的是業主的車輛在小區內被盜
作為有車的業主在選擇住宅時,要考慮有地方停車而且要安全。我國的物業服務企業大多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子公司,在規劃設計時也都有統一的車位或車庫。業主將車停放在指定的車位或車庫,就應視為將車委托給物業公司代為保障其安全。如發生被盜,作為業主,應當對如下事項承擔舉證責任:
(1)將車停放在車位或車庫的事實;
(2)盡到了該盡的防范義務,如車門鎖、報警裝置的完好性等;
(3)車輛的價值。作為物業公司應承擔的舉證責任是,證明自己已盡到了一個善良服務人的注意義務。
一般來說物業公司應承擔的舉證責任是:
(1)小區內治安狀況的總體情況。總體情況良好,可以證明物業公司在履行安保義務上是沒有過錯的。如果總體情況不好,正如前文所述,經常有打架斗毆,失竊失盜現象發生,就可以認定物業公司有過錯。
(2)各種制度是否健全及遵守情況。
(4)在主通道及統一停車車位或車庫周圍設置的防范措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如夜間巡邏、電子監控設施、單獨的值班室及值班人員等等。防范程度應當與業主支付的服務費對等。正如你不能要求豪華賓館與一般招待所對住宿顧客的人身、財物的安保注意義務是一樣的。
2、小區內發生入室盜竊、搶劫,造成業主人身傷害、財產受損情形的舉證責任
這類情形,往往涉及刑事犯罪。由于刑事犯罪行為具有隱蔽性、突發性、不可預見性,因而作為物業公司的安保義務,應當不超出與業主簽訂合同時所能預見的情況。所以發生業主在居家內被傷害、財物被盜被劫,物業公司一般應從以下幾面舉證證明已履行合同約定的安保義務:
(1)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
(2)從事保安服務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具備職業資格;
(3)健全的保安服務制度;
(4)按制度履行注意義務的記錄或證明,如值班日志、重大事故報告記錄等;
(5)為履行安保義務所采取的措施、配備的設施及必要的宣傳等。
業主居家內發生被盜,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賠償承擔責任,通過訴訟是很難獲得勝賠償的,已知的案例也是如此。
其一,物業公司證明已履行合同約定的注意義務是不難的,而業主反過來主張物業公司沒有履行合同約定的注意義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其二,業主要證明被盜財物的種類、具體數量也是一件很難的事。
以上就是對此問題的具體解答,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