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導讀: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1.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關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