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主債權數額是貸款金額嗎

導讀:
但擔保范圍除了主債權(本金)外,一般還包括利息、違約責任等,擔保具體數額由擔保人、債務人、債權人約定。第六百九十一條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那么擔保主債權數額是貸款金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擔保范圍除了主債權(本金)外,一般還包括利息、違約責任等,擔保具體數額由擔保人、債務人、債權人約定。第六百九十一條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關于擔保主債權數額是貸款金額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擔保主債權數額是貸款金額嗎
擔保主債權的數額,一般就是貸款金額。但擔保范圍除了主債權(本金)外,一般還包括利息、違約責任等,擔保具體數額由擔保人、債務人、債權人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一條【保證范圍】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二、擔保的擔保方式
《民法典》規定的擔保方式有5種:
1、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