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保證合同內容有哪些

導讀: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那當甲要求乙還錢,并給予乙一個月寬限期時,乙到期未還錢的,保證期間是從該月結束之日起計算6個月。那么民法典的保證合同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那當甲要求乙還錢,并給予乙一個月寬限期時,乙到期未還錢的,保證期間是從該月結束之日起計算6個月。關于民法典的保證合同內容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的保證合同內容有哪些
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保證合同內容】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形式】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二、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怎么算保證期間
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可按以下方式計算法定保證期間:
1、若擔保方式連帶保證,當事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通常都可以應適用法定保證期間6個月。
當債務人未清償債務的,債主自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可以要求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逾期未向擔保人提出要求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此時,連帶保證的保證就是6個月,不會中斷、中止,時間過了就過了,債主不能再向擔保人追債。
2、若擔保方式是一般保證,當事人又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法定保證期間也是6個月。但稍有不同的是,此種保證方式下,債主未自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起訴債務人或申請仲裁,又沒有向債務人追債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3、若當事人既無還款日期也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自債主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滿之日起計算滿6個月,逾期未向擔保人提出要求的,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例如乙向甲借錢,丙作保,既未約定還款日期,又未約定保證期間。那當甲要求乙還錢,并給予乙一個月寬限期時,乙到期未還錢的,保證期間是從該月結束之日起計算6個月。若甲逾期沒有起訴乙或申請仲裁的,丙免除擔保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