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導讀:
(二)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締約過錯責任在主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無效。此時擔保人如在簽訂擔保合同時無過錯,就不應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如有過錯,則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這時保證人承擔的是賠償責任,即對貸款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那么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締約過錯責任在主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無效。此時擔保人如在簽訂擔保合同時無過錯,就不應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如有過錯,則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這時保證人承擔的是賠償責任,即對貸款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關于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擔保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一)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的締約過錯責任在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的情況下,由于擔保人的過錯責任是建立在為債務人作擔保的前提下,保證合同對于主合同關系具有附從性,其自身的命運直接系于主合同的命運,因此,擔保人有過錯的,僅應當根據其過錯大小,分擔債務人應當承擔的主合同無效的責任。即首先依法確定主合同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過錯及其承擔的相應責任,然后再確定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過錯,根據其過錯大小再分擔主合同債務人應當承擔的部分中的一定比例的責任(一般為一半以下的責任較為適宜)。
(二)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締約過錯責任在主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擔保合同也可能因自身的原因而無效。如國家機關違法而為他人的債權作保證,因國家機關經費均系財政撥款,共本身沒有具有所有權的、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即不具有代償能力,且若用國家機關的財產為一小部分人的經營活動作保證去承擔風險,顯然違反平等原則。所以國家規定國家機關不得作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準對特定事項如世界銀行對我國的貸款作保證人的除外),否則保證合同無效。此時擔保人如在簽訂擔保合同時無過錯,就不應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 如有過錯,則應根據過錯程度,承擔合同無效的法律責任。這時保證人承擔的是賠償責任,即對貸款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如果擔保人、債務人、債權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的賠償責任范圍不應超出損失的三分之一;如果擔保人和債權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不應超過損失的二分之一; 如果造成擔保合同無效的過錯全部在于擔保人,擔保人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