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能否向現位妻子的債務人主張債權

導讀:
債權人能否向現位妻子的債務人主張債權不可以。婚前債務債務人的現位妻子是不需要承擔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債權人能否向現位妻子的債務人主張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能否向現位妻子的債務人主張債權不可以。婚前債務債務人的現位妻子是不需要承擔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債權人能否向現位妻子的債務人主張債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人能否向現位妻子的債務人主張債權
不可以。婚前債務債務人的現位妻子是不需要承擔的。只有共同債務才可以向妻子主張債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