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再擔保公司有哪些原因

導讀:
設立再擔保公司有哪些原因1、再擔保制度是現實經濟生活的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日、韓等發達國家經驗表明,只有建立再擔保制度,才能有效分散擔保公司的經營風險,防范系統性行業風險。政府出資設立的再擔保公司的經營帶有顯著的政府公益色彩,其根本目的是用最小的政策代價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此外,再擔保公司的設立可以將多數資質良好的擔保公司納入再擔保體系,通過對擔保公司的信息采集分析,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從而達到建立政府、銀行、擔保公司之間的協調機制,整合行業促進規范運作的目的。那么設立再擔保公司有哪些原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設立再擔保公司有哪些原因1、再擔保制度是現實經濟生活的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日、韓等發達國家經驗表明,只有建立再擔保制度,才能有效分散擔保公司的經營風險,防范系統性行業風險。政府出資設立的再擔保公司的經營帶有顯著的政府公益色彩,其根本目的是用最小的政策代價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此外,再擔保公司的設立可以將多數資質良好的擔保公司納入再擔保體系,通過對擔保公司的信息采集分析,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從而達到建立政府、銀行、擔保公司之間的協調機制,整合行業促進規范運作的目的。關于設立再擔保公司有哪些原因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設立再擔保公司有哪些原因
1、再擔保制度是現實經濟生活的客觀需要在法律上的反映。再擔保在債權保障和擔保人風險之間找到了恰當的平衡點,有效地分散了擔保風險,更易為各方關系人所接受,并最終有助于當事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設立。
2、盡早建立完善再擔保制度是我國擔保業發展的必然選擇。
(1)建立再擔保風險分散機制,能夠促進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
我國的擔保機構已經發展到近5000家。由于我國的擔保機構一般要承擔100%保證責任,缺乏風險分擔,所以隨著擔保業務量的增長,擔保公司的代償損失開始逐步擴大,擔保經營風險開始顯現,甚至一些在行業內舉足輕重的大型擔保公司也出現經營危機。日、韓等發達國家經驗表明,只有建立再擔保制度,才能有效分散擔保公司的經營風險,防范系統性行業風險。
(2)再擔保制度可以提高擔保信用等級,擴大擔保行業經營規模。
在我國,由于沒有再擔保公司的信用提級,銀行對擔保公司的認可度不高,擔保公司的信用放大倍數平均不到3倍。建立再擔保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再擔保公司的資本實力、政策優勢,提高銀行對擔保公司的認同,尋求銀行與擔保公司之間合理的風險分擔比例,從而擴大擔保公司的信用放大倍數。
3、設立再擔保公司可以整合擔保行業,促進擔保機構規范運作。
政府出資設立的再擔保公司的經營帶有顯著的政府公益色彩,其根本目的是用最小的政策代價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再擔保公司在選擇支持的擔保公司時,
首先要看擔保公司的資質,要關注擔保公司的經營業績,對其信用進行評級,摒除信用記錄不佳的擔保公司;
其次是要充分體現政府的政策導向,重點支持對中小企業支持大、對高新企業擔保額比例大的的擔保公司;
最后要重點支持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的、管理規范的、具有人才優勢的擔保公司。此外,再擔保公司的設立可以將多數資質良好的擔保公司納入再擔保體系,通過對擔保公司的信息采集分析,為政府制定產業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從而達到建立政府、銀行、擔保公司之間的協調機制,整合行業促進規范運作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