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和再擔保的有哪些區別

導讀:
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合同約定比例向債權人繼續剩余的清償,以保障債權的實現。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獲反保證書。因為在留置和定金的擔保中不會出現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能,所以,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證人,也可以是抵押人,還可以是出質人。那么反擔保和再擔保的有哪些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合同約定比例向債權人繼續剩余的清償,以保障債權的實現。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獲反保證書。因為在留置和定金的擔保中不會出現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能,所以,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證人,也可以是抵押人,還可以是出質人。關于反擔保和再擔保的有哪些區別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反擔保和再擔保的有哪些區別
再擔保,是指為擔保人設立的擔保。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合同約定比例向債權人繼續剩余的清償,以保障債權的實現。雙方按約承擔相應責任,享有相應權利。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獲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后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區別:(1)反擔保中的債權人為原擔保人,再擔保人在承擔再擔保責任之后享有向債務人和主擔保人的追償權。(2)反擔保僅僅限于約定擔保。
二、反擔保的方式具體是什么
反擔保的方式反擔保只有保證、抵押、質押三種擔保方式,而將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說留置和定金兩種方式不能作為反擔保的方式,這是為什么?因為在留置和定金的擔保中不會出現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能,所以,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證人,也可以是抵押人,還可以是出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