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用于債權擔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

導讀:
對用于債權擔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據此規定,用股票作債權擔保,這屬于權利質押的一種法定擔保方式。由于股票的價格具有不穩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質押是有一定風險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那么對用于債權擔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用于債權擔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據此規定,用股票作債權擔保,這屬于權利質押的一種法定擔保方式。由于股票的價格具有不穩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質押是有一定風險的。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關于對用于債權擔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用于債權擔保的股票有哪些要求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據此規定,用股票作債權擔保,這屬于權利質押的一種法定擔保方式。其中,提供股票擔保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享有債權的一方當事人為質權人。由于股票的價格具有不穩定性,因此接受股票質押是有一定風險的。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